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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梓枫小彤《[PO文]男妾[宠文]》小说介绍
林梓枫小彤《[PO文]男妾[宠文]》_男妾[宠文]

林梓枫小彤《[PO文]男妾[宠文]》

蓝色雪狐

小说主角:

相关标签: 世界 我的 小说 别人 我是 漂亮 男宠 倾城 第一次 卖身

最后更新:2024/4/17 0:00:00

最新章节:林梓枫小彤《[PO文]男妾[宠文]》最新章节 281 2024-04-17

小说简介:他是自幼卖身到戏班学戏的少年卫荏,他是他捡回来的小石头卫苒。他们第一次见面,他捏着他的下巴,戏谑说道。“这双眼睛真漂亮,你可愿跟着我走?”他们第一次登台唱戏,他是丰神俊朗的贾宝玉,他是阆苑仙葩的林妹妹。他双目含情,倾城低唱。“我就是那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乱世之中是随波逐流,民…

内容摘要:《男妾》作者:蓝sè雪狐文案他是自yòu卖身到戏班学戏的少年卫荏,他是他捡回来的小石头卫苒。他们第一次见面,他捏着他的下巴,戏谑说道。“这双眼睛真漂亮,你可愿跟着我走?”他们第一次登台唱戏,他是丰神俊朗的贾宝玉,他是阆苑仙葩的林妹妹。他双目含情,倾城低唱。“我就是那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乱世之中是随波逐流,民国那样的特定年代,战火纷飞。再次相遇他是京城权少的妖娆男宠,他是名镇京城的当家越剧名伶。“我是一个很自私的人,一旦你进入了我的世界,我就绝对不会再让你出现在别人的世界里!”“哟,巧了,我也是。”小说人物:卫荏、卫苒、白玉兰、林梓枫作品标签:养成宠文美男青梅竹马专情第一章寒冬中的北平往事虽然已经过去40年了,可是我依然经常在睡梦中见到40年前的那个冬天,那个寒冬中的北平。初到北平的那年我大概是12岁,那个冬天格外的寒冷。我跟着干爹和干娘坐着大马车,一路赶路。从安徽到北平,路途可是不近,大家都已经走了近1个月了,马老得几乎走不动了,我们也只好走走停停,这样一来就耽误了不少时候。我们人不多,但是也有六七个,白家班的所有人。我们唱戏出身的人,本来就知道吃苦,连日赶路,谁也没有埋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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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梓枫小彤《[PO文]男妾[宠文]》书评精选
沉默
不错哟啊路额咯热了热去啦发凯瑟琳热敷打雀OS老师DJ睡觉咯色额客气剧毒多少级的路上特策论LOL福利额哭咯啃了图恶露萨德课课通巧克力色对了 饿了觉恶露得了吧惹不起
夜笙歌
刚刚还说雪兰珍贵十两一株,你特么上来就赏一万两你,还特么一点感觉都没有,好像是别人给你五毛钱一样啊!
我已牵着你的手。
“妈,我出门去玩咯”
“出门可以,把超短裙换了。太短了”
“哎呦,这都什么时代了嘛”
“什么年代也不允许这么漏,你们老师是怎么教你的?”
“哎呀,妈,你烦不烦?超短裙就漏了吗?不说了,我出去玩了。”
“可是你的蛋露出来了
下雪的冬天
值得的书,写的还可以!就是有时写的有点累赘,不需要把各个人物讲话表情写出来,没必要个个写的突显,该说明的表情就写,无关紧要的表情就必要也写出来。
山河日月
对不起穿越先辈,皇权至上,不想成至尊就不要写庙堂,穿越过去打下手,还穿个毛,老老实实留下搬砖吧,穿越过去金手指也有,何不争上一争?不争浪迹江湖也是快哉!
Borrow
内容可以,思维逻辑教强清晰,调理明确清晰,人物直接关系清晰,通俗易懂,总体感觉还可以,向作者致敬,完美。
无敌的我又迷路了
赵颖是个圣母婊 猪脚跟着他也成了圣母婊 尤其是猪脚要杀法善 赵颖还说不要杀 后来法善带着两小弟来截杀猪脚 猪脚秒了两个小弟 赵颖又叫猪脚杀 猪脚又怕法善手中暗器杀了哪些女的不敢动手 死道友不死贫道都不知道么 再就是猪脚有点圣母 我不知道后面这么样 但是看到这里总觉得心里不舒服 希望后面不会这样 要不然会很不爽的。。。
我只骂我废蛆儿子
给人当狗不说,这作者给小说起每一章的名字吗?一定要两个字?。。。。。。。。。。。。。。。。。。。。。。。。。。。。。
遗失的昨天
看了好久,好久,就是金币不够,看不完,哎,书写的不错,白袍总管,迷人的书看了好久,好久,就是金币不够,看不完,哎,书写的不错,白袍总管,迷人的书看了好久,好久,就是金币不够,看不完,哎,书写的不错,白袍总管,迷人的书看了好久,好久,就是金币不够,看不完,哎,书写的不错,白袍总管,迷人的书看了好久,好久,就是金币不够,看不完,哎,书写的不错,白袍总管,迷人的书看了好久,好久,就是金币不够,看不完,
黄种人
一个种族可怕的不是没有天才,可怕的是一个有着奴性的绝世天才。(大概这意思)
那本小说的妖族出了一个绝世天才,成为所有妖族的王。却甘心成为另一种族的座骑。让自己的种族成为奴隶。
本书作者就有这样的奴性。还好不是想当皇帝,他要是皇帝了。那肯定在出来个什么魔域,妖族,鬼族,吸血鬼之类的。主角带领人族跪舔,还不把我们气死。
一个堂堂男子汉。就这么jian,还当什么男人。不如换个《白袍太监总管》算了。
今夕何夕
这本书最大的败笔就是不该在天外天这个境界磨叽大半本书之久,给人一种错觉感,明明同一个境界,却感觉相差好几个境界,剧情发展太慢太慢,而一到天神之后剧情瞬间变快,又有36重天,给人一种天外天高手,恐怖如斯的感觉,而结局结的那么突然,后期简直无法直视,但前面剧情还算精彩,值得一看,跳过后期就行
●`吵闹的沉默
女朋友的时候就知道了,,,,,,,,。?。!我都不好意思的人都在这上班了吗我的手机上看了个厕所啊啊啊吧我的意思是说,。?!我都不好意思哈我现在还没有啊你怎么啦
明非
虽然本书有这样那样的毛病,比如说等级混乱,人物形象让人吐槽,但本书确实是一部极好的小说,值得一看,但是有一点让我满怀怨念,先有配角霍雨浩,这又有蒋劲夫,🙈🙈🙈🙈
宝殿fire
不知道什么人会喜欢看这种书?看的我直窝火,越看越郁闷!这么善良的人学什么武功,当什么护卫啊?当侍女,当厨娘,养养花,种种草不行啊?学武功不就是为了伤人吗?这么善良,武功再高又有什么意义?你是为了锻炼身体吗?那就去学跳舞好了,还美体,多好啊!
清道夫
金手指开的过分,读心术,超级种植术,小地图挂,不死术,复活术,瞬移,开的挂这么多,只能作为爽文看看了。
主角又百般圣母,救这个,救那个,我看到使用两次救二小姐了,第一次别人没找他救,他自愿救人,冒着得罪大公子的风险,这点还可以接受,毕竟有风险才有收益。可是,人家千般万般阻挠,不让他救,他还倒贴着去救,要点脸吗?然后人死了,他就开着复活术和不死术去救,值得吗,我觉得主角和作者是认识的,知道自己不死,随便怎么整。复活术开的太恶心了,天道有缺,有得有失,主角这么无限制开复活,让人恶心。
主角爱情线💏设定惨不忍睹,刚开始喜欢赵颖,大家不喜欢这个格外天真烂漫的女孩做女主,但主角喜欢她,大家也可以接受,但主角又和三小姐变得情深似海,完全是无厘头的,上集两人还是好主仆,下集开头就说你侬我侬,然后就丢开赵颖了,那你凭啥阻止卓和赵颖,给人家添堵吗?开完三小姐,又来开二小姐,无语了。
主角刚开始就是想借助三小姐掌握权势,可看看主角的行动和付出代价,有这个掌握权势的势头吗?不发展自己势力,不专注自己实力,专心致志为国公府谋略,对自己的权势莫不在乎,好管家,好侍卫,好奴才。即使泡上了二小姐、三小姐,也让人呕吐。
自己谋划掌握权势,然后大公子让他去和二小姐一起去安王府,他就屁颠屁颠的去了,一点自己的想法都没有。读者之所以批判主角是奴才,是因为主角所作所为都是按照一个好奴才设定的,而且主角还是一个不想当将军的好奴才。
以主角天外天实力,在国公府已经高层了,划给主角一个岛(主角还不在乎随意选个,那还设定你在乎权势干什么),主角拥有这个岛,然后凭借自己的金手指,招人收人,完全可以让自己达到国公府那种程度,凭借主角的金手指能力收上十个天外天绝对可以,植物能力,药材不缺了,读心术可以收小弟,主角自己实力上去了,权势也有了,以后也可以帮助国公府,那用现在这种情况,随便溜达,和二小姐发展感情剧情,看的恶心,说着不想二小姐误会,不想让二小姐喜欢自己,然后非要和二小姐一起过二人世界。
我真是无力吐槽了,你说你别喜欢我,然后就咱们两个人在一起,我把权势都丢开了,幸亏安王来追杀,不然以后安王大婚,二小姐大着肚子就不好看了,安王真有远见,但他不知道主角是那种万年小处男吧😄!
枳子柚
又回来看了下,书评基本都是差评,居然看上瘾了。只是我想说一句,这本书不说好,至少没那么差。

小说特色:主角从头到尾被吊打,不适合爽文爱好者。
在大局上逻辑合理。比如上一层天限制使天神高手不能为所欲为。又比如军阵大幅度削弱个人实力确定了军队存在的合理性,天神以下高手直接越过刺杀敌国将领几乎不可能,而天神高手又受制不能出手。又比如各大国相互制衡。

某些人所谓主角奴性太重,我觉得实则更体现底层人的深思熟虑,没有充分的实力,就需要有足够的智慧,如何把利益最大化,是主角从始至终都在考虑的。他不杀一些所谓该杀的人,是因为没有足够的把握。比如你让他去杀安王,即使得手也毫无意外的皇上会立马出现然后将其击毙,虽然可恶的人死了,但同时搭上自己确实不值。

说主角总是打不死的,他的枯荣经决定了只要不是身首异处就能返生。说武功废了复原太快了的,那是地藏转轮经的效果。还有能瞬间移动的,我觉得这些根本不算bug。

最大的bug是传功和枯荣经的叠加使用。。不提

还有有人说为什么带有宿慧的人不去搞科研和政治。。且不说武侠小说为什么要写这些东西;由于世界观不同,科研上,你即使把枪制作出来也实用性不大,先天以上,被瞄准了就会心生警兆,还没开枪人家一个身法过来就把你秒了。至于政治,在这个体系顶端决定一切,如果不考虑军阵,一大堆普通人过来也打不过一个先天高手,体制根本决定不了什么,关键还是靠自己的实力。

还有天魔功混进敌人内部,这不是所谓的水,就像玩游戏做视野一样,能尽量知晓大势何乐不为。主角在很多地方埋下了眼线,就是为了能够尽量多的获取情报。只不过后来当他进阶天神境,足以掌控皇帝的生死,国家的大势,这些本来应该要起到作用的反而一无是处了,这是小说的一处败笔。

最大的败笔是结尾,没有把主角写死,我觉得真尼🐴的遗憾。
弱肉强食
就杀了一个大雷音寺的叛徒,就来了一堆人追杀,叛徒在的时候怎么不杀,死了这么快就知道了。反正挺无语的,反正看不下去了。作者如果认真构思一下我觉得还是可以看的,文笔还行。
燃烧军团丨萨总
如题,作为一个搞高能物理的高端大气上档次背景,不说激光,大伊万,小太阳之类工程,最简单的电磁应用,超声波,次声波之类总会点吧?最最简单的种地开矿爆兵一波流呢? 穿越了不搞无产阶级斗争,不搞科技创新大建设,不推boss开后宫,不创功立教,不文抄当圣贤,就算再咸鱼,种地推广农业技术也可以吧? 在这里,为了主子奉献自我只是等闲,恨不得大家都来,为了主子要什么回报,只一心一意当狗腿子,真真是一个好奴才,真是一副好嘴脸!
朱晶佳-南美地接
作者跟一个下人奴才争抢一盆花 大家竞价 一下子出到1万银子 作者和奴才一月工资10银子或是50银子 我就想知道是作者和奴才都是富二代吗?还是活了百年的老奴才所以有这么多积蓄
鬼扯
主角轻松避开龙套的一巴掌然后自己打在自己脸上,就是要让前面的女子以为龙套打了主角然后女子讨厌龙套?智障?